10月9日,国家能源局发出“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”,明确要求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,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光伏电站项目,如果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,应当重新备案。10月12日,国家能源局“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”又提出: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的投机行为,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,扰乱了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现象,要坚决制止。分析人士称,“路条”买卖利益链或将受到重创,可能会转为私下行为。
10月9日,国家能源局发出“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”,明确要求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,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光伏电站项目,如果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,应当重新备案。10月12日,国家能源局“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”又提出: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的投机行为,增加了项目建设成本,扰乱了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现象,要坚决制止。分析人士称,“路条”买卖利益链或将受到重创,可能会转为私下行为。